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报告知表
2021年3月24日
工作内容 | 企业资质核定、升级、增项、延续等咨询服务 | |
地 址 |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常州市锦绣路2号1-2号楼5楼526室) | |
联系方式 | 朱达文 86619906 虞亚娟 86612643 协会QQ群:75856189 | |
办理程序 | 协会提供资质申报咨询服务:资质申报材料报市勘察设计协会--相关原件审核入库(流程见附件四,首次申请的除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网上申报 | |
资质 申报材料 | 见附件1“资质申报材料” | |
申 报 材 料 清 单 要 求 及 表 格 下 载 | 设计 资质 核准 | 附件一: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批事项(试点)办事指南(试点下放资质适用)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核定、增项、升级、延续)办理材料(省批资质适用) 附件二: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生成) 附件三: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附件四:企业主要人员社保承诺书 附件五: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承诺书 附件六:个人(企业)业绩承诺书 |
勘察 资质 核准 | 附件一:工程勘察资质审批事项(试点)办事指南(试点下放资质适用) 工程勘察资质核准(核定、增项、升级、延续)办理材料(省批资质适用) 附件二: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生成) 附件三: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附件四:企业主要人员社保承诺书; 附件五: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承诺书; 附件六:个人(企业)业绩承诺书。 | |
网络申报 | 1、省批资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网络申报(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1.1”)。 2、部批资质(公路、水利资质新申请、升级、延续):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络申报。 | |
公示/公告/ 补正 | 省批资质,登录省住建厅官网-信息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告查看。请各单位及时登录省行政审批综合平台查看公示意见,需补正材料的按省厅公示意见及时提交补正材料(流程同“办理程序”),并在省行政审批综合平台上传补正材料原件扫描件; 部批资质,登录住建部-资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审查意见公示/公告查看,需补正材料的按住建部意见及时提交补正材料。 | |
出图 专用章办理 | 见附件2“出图专用章申领” |
附件1
资质申报材料
一、省批资质核定、增项、升级、延续(除水利、公路外的乙级、丙级资质)
1、申请表 1份 (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打印生成)
2、附件材料 1份 (设计资质按“设计企业资质核准(核定、增项、升级、延续)办理材料”、勘察资质按“勘察企业资质核准(核定、增项、升级、延续)办理材料”要求准备)
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网络申报: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相应原件扫描件上传
二、下放试点资质核定、增项、升级(甲级资质)
1、申请表 1份 (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打印生成)
2、附件材料 1份 (设计资质按“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批事项(试点)办事指南”、勘察资质按“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审批事项(试点)办事指南”要求准备材料)
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网络申报: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相应原件扫描件上传
三、部批资质核定、增项、升级、重新核定(水利、公路资质)
1、申请表 2份 (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打印生成带条码的申请表)。
2、附件材料 2份 【设计资质按“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新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办事指南、勘察资质按“建设工程勘察资质认定(新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办事指南要求准备材料】
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网络申报: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相应原件扫描件上传
4、“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络申报: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相应原件扫描件上传
5、资质申请表电子数据包报省住建厅窗口
注:附件材料:①相关材料的影印件使用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②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上加盖红色注册执业印章;③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出图专用章申领
一、依据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更换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及市住建局的委托,由我会办理出图专用章相关事宜。
二、出图章办理
1、通过勘察设计协会咨询申报的资质证书
将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发协会登记后,直接领取出图专用章。
2、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直接申报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加强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资质申报人员入“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详见附件四“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流程”,身份证原件先至协会入库),单位将签字盖章的申请表、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各一份报协会(按附件1“资质申报材料”要求准备),并携相关原件至协会审核。
原件审核生效后,将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发协会登记,领取出图专用章。
附件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科〔2014〕705号).pdf
附件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pdf
附件三:苏建规字〔2020〕1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加强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pdf
附件四:(常州单位)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流程.doc
关于执行 《常州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设计审查技术措施的通知
常州市各设计单位、审图机构:
为了更好地落实《常州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常大气办【2020】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现对我市建设工程设计及审图提出以下要求:
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经信委 省环保厅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我省建筑中推广应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通知》(苏建科[2017]679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建筑内、外墙装饰涂料应全面应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
2、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清晰标明内、外墙涂料VOCs含量限值要求,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8)、《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8-2009)等国家、省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禁止建筑施工使用溶剂型涂料。
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相关要求纳入审查范围。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0年5月9日
关于召开常州市施工图审查(暖通专业)
技术研讨会的通知
全市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建筑设计单位:
根据住建部和省厅相关文件精神,拟召开全市施工图审查(暖通专业)技术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暖通空调技术交流;
2、施工图审查技术问题研讨。
二、参加对象:
1、施工图审查机构暖通审查专家;
2、有关建筑设计单位暖通设计专家。
三、会议地点: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528会议室
(锦绣路2号1-2号楼5楼)
四、时间安排:
2020年4月24日(周五)下午2:00
联 系 人:朱达文 86619906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2019年4月20日
守望相助,众志成城!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携手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会员单位免费提供在家办公软件
守望相助 众志成城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携手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
积极响应疫情防护要求,共克时艰
倡导在家办公,为建筑从业人员
提供在家办公免费软件和线上辅导课程
01
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PKPM)
在疫情防护特殊时期为您免费提供的是VIP授权码,免费授权产品包含:
结构软件(含QY工具箱、水池、烟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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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PKPM将提供100万份免费在线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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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PM全体员工已启动在家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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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0000多名设计师申请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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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克时艰,共同战疫!
致敬所有设计同胞们,让我们一起加油!
服务单位: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8000-900
联系人:叶凤云17717372398
QQ:1398738261(同微信)
关于加强消防控制室设备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
常设协字〔2019〕15号
各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及有关单位:
近期,有关部门在消防管理工作中多次发现建设工程的城市消防远程联网系统设计和施工未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4.2条的有关要求执行,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存在隐患。为改进工作,现对城市消防远程联网的设计和施工提出以下要求:
一、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新(改、扩)建工程,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设计备案阶段,设计单位应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201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等标准及《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传输技术问题专家研讨纪要》(苏公消﹝2016﹞41号)要求,将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传输实现方式纳入消防设计,并将主要设计方案写入设计说明。
二、在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新(改、扩)建工程,应当按照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完成联网单位基础信息采集、部件标注和接入开通工作。
以上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予以认真落实。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