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常设协字〔2021〕13号
常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专用章使用通知
各审图机构、工程勘察单位:
为加强工程勘察市场管理、保证勘察成果、加强行业自律,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的通知》(常设协字〔2021〕3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日起工程勘察报告中“土工试验成果报告表”需加盖“常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专用章”。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1年9月27日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常设协字〔2021〕8号
关于公布常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
考评结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的通知》(常设协字〔2021〕3号)文件,近期本协会组织勘察单位专家对勘察单位申报的土工试验室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综合考评合格的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考评结果 |
1 | 江苏筑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
2 |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可对外承接土工试验业务) |
3 | 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
4 | 常州市东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
5 | 江苏宏建岩土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
6 | 江苏中煤地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
7 | 江苏常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可对外承接土工试验业务) |
8 | 常州市中元建设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可对外承接土工试验业务) |
9 |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可对外承接土工试验业务) |
10 | 常州凯联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
11 | 江苏新世纪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符合乙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
12 | 江苏中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
13 | 常州市武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
14 |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 符合甲级土工试验室标准 |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1年9月9日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常设协字〔2021〕03号
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我市工程勘察质量水平总体稳定,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范土工试验室行为,提高工程勘察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就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工程勘察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常建规〔2010〕1号)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的相关条文规定,为防止工程勘察在现场作业取样后,由于长途运输导致其物理、化学性质发生变化,影响土工试验的准确性,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勘察的单位,原则上必须在本市具有符合资质标准并经考评合格的土工试验室。
二、由本协会对勘察会员单位的土工试验室实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合格后发放考评证明书和土工试验专用章。
三、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须具有基本的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条件,能满足工程勘察基本土工试验需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8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从事土试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土试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试验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助工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5年以上土试经历的技术员不少于2名,操作员持证上岗。
四、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试验设备应对照岩土工程勘察相应资质标准主要技术装备配备。
五、申报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的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其中申请承接其他单位土工试验的试验室,勘察单位须具备甲级工程勘察资质,并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在我市设立了土工试验室的外市勘察单位可申请加入本协会,并参加综合考评。
六、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须重新申报考评。
七、勘察单位申报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须提供以下材料:
1.《常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申报表》一式二份;
2.附件材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相关资质证书正、副本;
⑶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⑷专职试验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⑸试验室工作场所及主要仪器设备证明;
⑹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证明(不承接其他单位土工试验的不作要求);
⑺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八、在我市无土工试验室的外市勘察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勘察项目的土工试验,可按照联合勘察的形式,委托我市具有承接其他单位土工试验能力的土工试验室完成。
九、勘察单位应在完成的项目勘察报告文件扉页、土工试验成果表加盖土工试验专用章,并应核对项目与试验内容的一致性。
十、本协会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勘察市场的监管工作,对发现的违反规定承揽土工试验业务、不正当竞争、出具虚假试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报送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十一、我市对外承接土工试验业务的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应主动接受其他勘察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土样数量、质量符合规定。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1年5月20日
202103号 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的通知.doc
关于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考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勘察会员单位:
为落实《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的通知》(常设协字〔2021〕03号)中对土工试验室进行综合考评的要求,现就考评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推荐二名技术骨干,作为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组成员;
2.请各单位填报《常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申报表》;
3.请各单位将《勘察单位技术骨干人员推荐表》和《常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申报表》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本协会。
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2号楼526室
电话:0519-86612643
联系人:虞亚娟 陆乐
附件1:《勘察单位技术骨干人员推荐表》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1年6月 2日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常设协字〔2021〕03号
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我市工程勘察质量水平总体稳定,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范土工试验室行为,提高工程勘察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就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工程勘察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常建规〔2010〕1号)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的相关条文规定,为防止工程勘察在现场作业取样后,由于长途运输导致其物理、化学性质发生变化,影响土工试验的准确性,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勘察的单位,原则上必须在本市具有符合资质标准并经考评合格的土工试验室。
二、由本协会对勘察会员单位的土工试验室实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合格后发放考评证明书和土工试验专用章。
三、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须具有基本的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条件,能满足工程勘察基本土工试验需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8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从事土试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土试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试验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助工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5年以上土试经历的技术员不少于2名,操作员持证上岗。
四、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试验设备应对照岩土工程勘察相应资质标准主要技术装备配备。
五、申报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的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其中申请承接其他单位土工试验的试验室,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并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在我市设立了土工试验室的外市勘察单位可申请加入本协会,并参加综合考评。
六、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须重新申报考评。
七、勘察单位申报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须提供以下材料:
1.《常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申报表》一式二份;
2.附件材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相关资质证书正、副本;
⑶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⑷专职试验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⑸试验室工作场所及主要仪器设备证明;
⑹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证明(不承接其他单位土工试验的不作要求);
⑺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八、在我市无土工试验室的外市勘察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勘察项目的土工试验,可按照联合勘察的形式,委托我市具有承接其他单位土工试验能力的土工试验室完成。
九、勘察单位应在完成的项目勘察报告文件扉页、土工试验成果表加盖土工试验专用章,并应核对项目与试验内容的一致性。
十、本协会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勘察市场的监管工作,对发现的违反规定承揽土工试验业务、不正当竞争、出具虚假试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报送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十一、我市对外承接土工试验业务的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应主动接受其他勘察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土样数量、质量符合规定。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常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申报表》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1: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的通知.doc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报告知表
2021年3月24日
工作内容 | 企业资质核定、升级、增项、延续等咨询服务 | |
地 址 |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常州市锦绣路2号1-2号楼5楼526室) | |
联系方式 | 朱达文 86619906 虞亚娟 86612643 协会QQ群:75856189 | |
办理程序 | 协会提供资质申报咨询服务:资质申报材料报市勘察设计协会--相关原件审核入库(流程见附件四,首次申请的除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网上申报 | |
资质 申报材料 | 见附件1“资质申报材料” | |
申 报 材 料 清 单 要 求 及 表 格 下 载 | 设计 资质 核准 | 附件一: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批事项(试点)办事指南(试点下放资质适用)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核定、增项、升级、延续)办理材料(省批资质适用) 附件二: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生成) 附件三: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附件四:企业主要人员社保承诺书 附件五: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承诺书 附件六:个人(企业)业绩承诺书 |
勘察 资质 核准 | 附件一:工程勘察资质审批事项(试点)办事指南(试点下放资质适用) 工程勘察资质核准(核定、增项、升级、延续)办理材料(省批资质适用) 附件二: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生成) 附件三: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附件四:企业主要人员社保承诺书; 附件五: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承诺书; 附件六:个人(企业)业绩承诺书。 | |
网络申报 | 1、省批资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网络申报(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1.1”)。 2、部批资质(公路、水利资质新申请、升级、延续):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络申报。 | |
公示/公告/ 补正 | 省批资质,登录省住建厅官网-信息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告查看。请各单位及时登录省行政审批综合平台查看公示意见,需补正材料的按省厅公示意见及时提交补正材料(流程同“办理程序”),并在省行政审批综合平台上传补正材料原件扫描件; 部批资质,登录住建部-资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审查意见公示/公告查看,需补正材料的按住建部意见及时提交补正材料。 | |
出图 专用章办理 | 见附件2“出图专用章申领” |
附件1
资质申报材料
一、省批资质核定、增项、升级、延续(除水利、公路外的乙级、丙级资质)
1、申请表 1份 (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打印生成)
2、附件材料 1份 (设计资质按“设计企业资质核准(核定、增项、升级、延续)办理材料”、勘察资质按“勘察企业资质核准(核定、增项、升级、延续)办理材料”要求准备)
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网络申报: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相应原件扫描件上传
二、下放试点资质核定、增项、升级(甲级资质)
1、申请表 1份 (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打印生成)
2、附件材料 1份 (设计资质按“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批事项(试点)办事指南”、勘察资质按“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审批事项(试点)办事指南”要求准备材料)
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网络申报: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相应原件扫描件上传
三、部批资质核定、增项、升级、重新核定(水利、公路资质)
1、申请表 2份 (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打印生成带条码的申请表)。
2、附件材料 2份 【设计资质按“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新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办事指南、勘察资质按“建设工程勘察资质认定(新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办事指南要求准备材料】
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网络申报: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相应原件扫描件上传
4、“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络申报: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相应原件扫描件上传
5、资质申请表电子数据包报省住建厅窗口
注:附件材料:①相关材料的影印件使用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②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上加盖红色注册执业印章;③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出图专用章申领
一、依据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更换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及市住建局的委托,由我会办理出图专用章相关事宜。
二、出图章办理
1、通过勘察设计协会咨询申报的资质证书
将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发协会登记后,直接领取出图专用章。
2、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综合平台”直接申报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加强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资质申报人员入“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详见附件四“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流程”,身份证原件先至协会入库),单位将签字盖章的申请表、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各一份报协会(按附件1“资质申报材料”要求准备),并携相关原件至协会审核。
原件审核生效后,将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发协会登记,领取出图专用章。
附件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科〔2014〕705号).pdf
附件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pdf
附件三:苏建规字〔2020〕1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加强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pdf
附件四:(常州单位)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