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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0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常设协字〔202103

 

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我市工程勘察质量水平总体稳定,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范土工试验室行为,提高工程勘察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就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工程勘察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常建规〔2010〕1号)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的相关条文规定,为防止工程勘察在现场作业取样后,由于长途运输导致其物理、化学性质发生变化,影响土工试验的准确性,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勘察的单位,原则上必须在本市具有符合资质标准并经考评合格的土工试验室。

    二、由本协会对勘察会员单位的土工试验室实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合格后发放考评证明书和土工试验专用章。

    三、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须具有基本的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条件,能满足工程勘察基本土工试验需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8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从事土试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土试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试验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助工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5年以上土试经历的技术员不少于2名,操作员持证上岗。

    四、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试验设备应对照岩土工程勘察相应资质标准主要技术装备配备。

    五、申报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的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其中申请承接其他单位土工试验的试验室,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并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在我市设立了土工试验室的外市勘察单位可申请加入本协会,并参加综合考评。

六、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须重新申报考评。

七、勘察单位申报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须提供以下材料:

1.《常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申报表》一式二份;

2.附件材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相关资质证书正、副本;

⑶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⑷专职试验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⑸试验室工作场所及主要仪器设备证明;

⑹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证明(不承接其他单位土工试验的不作要求);

⑺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八、在我市无土工试验室的外市勘察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勘察项目的土工试验,可按照联合勘察的形式,委托我市具有承接其他单位土工试验能力的土工试验室完成。

    九、勘察单位应在完成的项目勘察报告文件扉页、土工试验成果表加盖土工试验专用章,并应核对项目与试验内容的一致性。

    十、本协会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勘察市场的监管工作,对发现的违反规定承揽土工试验业务、不正当竞争、出具虚假试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报送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十一、我市对外承接土工试验业务的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应主动接受其他勘察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土样数量、质量符合规定。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常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综合考评申报表》


                                                     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1年5月20

附件1: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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